【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做好對
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跨區作業市場秩序,保證農作物適時收獲,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省廳研究制定了《2021年聯合
收割機跨區作業規范檢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0月13日
2021年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規范檢查工作方案
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為實施好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規范檢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檢查時間
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檢查對象
一是在本轄區內備案的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二是在本轄區內外來跨區作業的駕駛員。由縣級農機化管理部門負責檢查,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檢查內容
一是中介服務組織簽訂合同、收費及設備人員配備情況。二是從事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持有效駕駛證件情況。
四、檢查依據
1.《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第九條 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應當與聯合收割機駕駛員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收取的服務費,按照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尚未制定服務費標準的,由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和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按公平、自愿的原則商定。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應當配備相應的交通、通訊等服務設備和技術人員,為參加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提供優質服務,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2.《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應熟練掌握聯合收割機操作技能,熟悉基本農藝要求和作業質量標準,持有農機監理機構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件。
五、檢查方式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隨機匹配2名農業行政執法人員,對檢查對象進行現場檢查。縣級檢查結束后,填寫抽查情況統計表,由市級匯總于11月18日前報送省廳農機化管理處,并按照規定要求公示檢查結果。
附件:1.2021年中介服務組織抽查情況
2.2021年轄區內外來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駕駛員持證抽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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