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持續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19〕8號)精神,進一步完善本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申報操作流程,確保政策有效實施,現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申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及市屬單位是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協調、推進、監督、檢查工作。要制定年度實施方案,指導相關單位規范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和離田利用;要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補貼申報的核查把關,確保申報情況真實、準確。
二、強化技術支撐
各區及市屬單位要按照農用優先、多元利用的原則,推進秸稈還田、離田綜合利用。結合區域實際,完善秸稈收貯運服務體系,強化技術支撐,優化秸稈機械化還田技術路線,規范拓展離田綜合利用模式,重點發展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等農業領域利用途徑,發揮秸稈綜合利用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對秸稈用作大球蓋菇種植等新的農業領域利用模式,要及時掌握相關情況,開展技術研究,加強與市級主管部門的溝通,發布技術要點,制定利用標準,指導相關單位規范利用。
三、嚴格規范操作
本輪秸稈綜合利用補貼政策支持范圍、支持標準、資金來源、支持年限、工作流程等按照《關于持續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19〕8號)要求執行。
各區及市屬單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補貼申報操作流程,做好政策告知、核查、上報、歸檔等工作。各區對秸稈離田利用實行全覆蓋核查、對秸稈機械化還田進行抽查;市屬單位對秸稈離田利用和機械化還田情況均進行全覆蓋核查。
市相關部門將在各區及市屬單位核查上報的基礎上委托第三方機構通過實地核查與查看相關臺賬資料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市級核查,并對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情況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對各區及市屬有關單位工作情況予以通報。秸稈機械化還田、離田補貼申報市級核查需提交的材料詳見附件1、2。
四、按時報送材料
1. 各區及市屬單位每年9月1日前完成“三夏”綜合利用核查、匯總、信息系統數據錄入等工作,9月15日前上報“三夏”資金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應包括還田面積匯總表、離田利用匯總表、秸稈禁燒情況表、綜合利用工作推進情況等書面材料。
2. 各區及市屬單位每年9月1日前上報次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補貼資金預算。
3. 各區及市屬單位每年12月1日前上報年度工作總結。
4. 各區及市屬單位次年2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三秋”綜合利用匯總、核查、信息系統數據錄入等工作,3月15日前上報上年度“三秋”資金申請報告。
附件:
1.糧油秸稈機械化還田補貼申報提交材料
2.秸稈離田利用補貼申報提交材料
3.秸稈綜合利用市級第三方核查工作內容及要求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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