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及《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建議的通知
各市、縣(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企業和個人: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的通知》(農辦機〔2021〕5號)等相關規定要求,我廳為充分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效用,按照補貼機具動態調整,有進有出等精神要求,按程序研究制定了《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示公開征求意見。
公示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2年12月16日至22日,征求意見期間,公眾可通過紙質或傳真向福建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處反映,所反映的意見要真實客觀、實事求是、理由充分。個人須注明真實姓名、單位及聯系方式;單位須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聯系電話:0591-87566707,傳真:0591-87602170,聯系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23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3層。
附件1:《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
附件2:《福建省2021-2023年省級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2年第三批新增品目及2022年第二次調整品目)》(對外征求意見稿)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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