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網 政策與標準】為加快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推動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身體健康,近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廣東省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
提出到2026年,全省生豬年屠宰總量3300萬頭以上,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模式優化、數量適當的生豬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格局。其中,該規劃還明確六大重點任務:
優化屠宰產能布局:引導生豬屠宰產能從珠三角主銷區向粵西、粵北主產區轉移,逐步形成與養殖布局相適應的屠宰產能布局,促進主產區出欄生豬就近屠宰,推動“運豬”向“運肉”轉變。對在同一地市范圍內年出欄肉豬20萬頭以上的大型養殖企業,新建屠宰自養生豬的產加銷一體化、標準化屠宰企業,不受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數量限制。
優化發展模式:鼓勵生豬養殖大縣、生豬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產加銷一體化經營的大型屠宰企業。大力推行屠宰企業一體化發展、品牌化經營模式。鼓勵屠宰企業向養殖、流通環節延伸產業鏈,提高生豬產品自營能力。鼓勵屠宰加工企業加強冷鏈基礎設施建設,配備冷庫、低溫分割車間等冷藏加工設施,配置冷藏車等冷鏈運輸設備。引導屠宰企業向鄉鎮、農村延伸肉品經營網點,依托現代物流和連鎖經營,實現跨地區冷鏈配送和冷鮮肉銷售。
科學設置屠宰廠(場)數量:各地級以上市結合人口規模、肉品消費能力、生豬養殖出欄量和動物疫病防控等實際情況,統籌設置轄區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珠三角地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等6市)生豬產品主銷區嚴格控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數量。生豬主產區按照當地近三年肉豬出欄量的平均值計算屠宰產能,各地市原則上參照屠宰產能與15萬頭的比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數)設置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最大數量。
提升規模化水平: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進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撤停并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立,應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引導新建、遷建屠宰廠(場)按照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的要求建設,鼓勵、支持已建年屠宰量15萬頭以上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面采用隧道式噴淋燙毛、全自動開膛、劈半和激光灼刻等新技術、新裝備。
推行標準化建設: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分級管理。鼓勵、引導、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加強質量安全全過程管理。大力推進以監督檢查常態化、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范化、檢測檢驗科學化、廢棄物處理無害化、配送冷鏈化及追溯信息化為主要內容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標準化建設。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配備與屠宰能力相適應的專職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檢驗設備。
加強行業監管:各地要根據本規劃,嚴格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準入條件,規范審查程序,對不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設置條件的,不得核發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加強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不再具備《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依法取消其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資格。督促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嚴格落實肉品質量安全、動物防疫、安全生產等管理要求,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集中檢疫制度,派駐官方獸醫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檢疫規程,實施同步檢疫;督促生豬屠宰企業嚴格按照生豬屠宰肉品品質檢驗規程,實施品質檢驗;檢疫、檢驗合格的生豬產品,方可出廠(場)銷售。加強屠宰環節肉品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防范質量安全風險,提升肉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大監督執法力度,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注藥、屠宰病死豬等違法行為。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xyzjds.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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