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機網 補貼動態】 9月29日,陜西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印發《陜西省2018-2020年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實施方案》,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試點,并對關工作進行了部署。
《方案》明確,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試點區域為全省所有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縣(區),試點的產品為電動多旋翼遙控飛行植保無人飛機(納入適航管理的除外)。另外,陜西省植保無人飛機補貼試點年度資金總量不超過1000萬元,用完為止。試點縣(區)的試點資金在年度已下達的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安排。試點產品實行定額補貼,單機補貼額為16000元。單機補貼額根據情況,實行年度調整。
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飛機暫不予補貼。補貼對象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應擁有1名以上(含1名)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
2、有相對健全的植保無人飛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包括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
3、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獲取登記標志并可靠粘貼,且實名登記的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與補貼申請對象一致;
4、在申報補貼前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投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地面第三者責任險;
5、已完成200畝(含)以上規模的植保作業量;
6、使用植保無人飛機開展經營性飛行作業活動的,應當取得《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許可證》。
原則上,單個補貼對象可申請補貼植保無人飛機數量不超過5架。超過規定上限的,補貼對象要主動提出申請,由縣(區)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據了解,陜西省植保無人飛機購置補貼辦理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按照“先購后補、先到先補、補完為止”方式,由補貼對象自愿到當地縣(區)農機化主管部門申請補貼。
除陜西省外,江蘇省近日也下發了關于開展植保無人機購置補貼試點工作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江蘇省試點資金為2000萬元,較其他省份多出一倍。
9月30日,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江蘇省財政廳、中國民用航空江蘇安全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省內部分地區開展植保無人機的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江蘇省試點補貼資金從2018年省下達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統籌安排,總量不超過2000萬元。按照積極試點試驗、穩妥穩步推進原則,綜合考慮開展試點工作意愿、植保無人機作業安全管控等因素,根據各地申報備案情況,在南京江寧區等43個縣(市、區)開展試點工作。
補貼對象為從事植保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主要包括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植保作業組織、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組織等,對個人購置植保無人機暫不予補貼。每個試點縣補貼上限原則上不超過33臺,同一個購機者補貼上限為5臺。
補貼申請條件為:(一)擁有一定數量的經試點產品生產企業或專業機構培訓合格的操作人員,并提供培訓合格證明;(二)有健全的植保無人機運營管理制度體系,并提供出入庫登記、專人保管、植保作業流程、安全飛行管控、作業記錄統計等制度;(三)在申報補貼前,已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完成實名登記或國籍登記,并在申請補貼的機具上粘貼登記標志;(四)已投保財產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并提供保險單,保險期不少于一年;(五)已完成不少于200畝的植保作業量,需提供作業合同、作業量證明等相關材料;(六)簽訂江蘇省植保無人機試點補貼對象承諾書;(七)提供縣級試點細化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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