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處理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違規行為的情況通報
各區縣(自治縣)農業農村委,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改革發展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直屬有關單位,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2024年3月8日至12月26日,我委組織開展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部分機具核查工作。現將相關核查及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重慶市冠騰機械有限公司、重慶財瑞機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生產的2個型號微耕機(附件1),存在扶手架安全距離與檢驗檢測報告寫明的安全性檢驗結果(重慶市農業機械鑒定站出具)不相符的違規經營行為。
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查處工作的通知》(渝農規〔2022〕1號)有關規定,作如下處理:
一是對重慶市冠騰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WGCZ4.05-100(G4)型微耕機和重慶財瑞機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WG4.0-100FQ-ZC型微耕機,采取自發文之日起暫停補貼資格3個月的處理措施。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規定完成整改后,可在暫停期滿后6個月內,提交書面恢復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自行放棄補貼資格。
二是上述企業立即對2023年10月31年以來所有已申請農機購置補貼的微耕機產品進行自查整改,于2025年10月1日前提交自查整改報告。
三是因農機購置補貼資格被暫停所引發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企業自行負責處理。
二、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章使用不規范問題
重慶堅而美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生產的16個型號微耕機(附件2)張貼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章不符合《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農機發〔2019〕3號)中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根據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查處工作的通知》(渝農規〔2022〕1號)有關規定,作如下處理:
一是對上述14家企業予以警告。
二是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嚴格按照《農業機械試驗鑒定工作規范》的要求制作、使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章,并于2025年10月1日前報送自查整改報告。
各農機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汲取教訓,以此為鑒,嚴格遵守購機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嚴防違規行為再發生。我們將以第三方抽查、質量調查等方式對微耕機等補貼產品加大監管查處力度,一經發現類似違規經營行為,從嚴從重處理。
聯系人:李勇剛,聯系電話:13983945608。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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