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農辦機〔2024〕3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辦機〔2019〕6號)相關要求,為嚴格規范農機生產企業參與補貼政策實施承諾事項,近期我中心通過寧波市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辦理服務系統”),對各農機生產企業補貼銷售數據信息進行核查,發現部分企業未按要求定期與辦理服務系統中本企業銷售數據進行校核篩查,共涉及258個企業8805份申請,現予以通報(詳見附件)。
 
  請通報涉及企業按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相關要求,對辦理服務系統中未校核的銷售數據開展校核,于本通報發布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機具、發票、補貼、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篩查確認工作,逾期未確認的,將視情況采取進一步措施。
 
  各參與補貼政策實施的農機生產企業要進一步細化實化承諾事項,落實企業責任。一是定期對辦理服務系統中本企業補貼銷售數據開展校核,篩查機具、補貼、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適;二是核查資金往來憑證,篩查與經銷商結算補貼機具購機款項與機具銷售價格之間是否存在異常;三是對經銷商出具給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發票、合格證等補貼申請資料和牌證申領資料進行核對,篩查補貼比例、發票金額、機具信息等是否真實有效;四是加強內部管理,防范經銷商和內部不法人員有組織地通過收集農民身份證明、虛開發票虛購報補、重復報補等方式騙套、搶占補貼行為。各有關企業發現異常情況后,要主動自查自糾,及時向市農機畜牧中心和區(縣、市)農機化主管部門報告,切實維護補貼機具生產經營秩序。
 
  聯系人:張麗夢,電話:0574-89385516。
 
  附件:農機生產企業對寧波辦理服務系統中銷售數據未校核情況統計表
 
  寧波市農機畜牧中心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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