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處理的通報
 
  各相關市、縣(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經核查,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19家產銷企業液態肥撒施機產品存在通過第三方墊資虛構交易、虛開發票、用低配劣質產品冒充補貼產品等問題,屬較重違規行為。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農辦財〔2017〕2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細則(試行)》(寧農(機)發〔2022〕3號)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農機辦〔2019〕6號)等相關規定,經研究,現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一、取消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石家莊騰馬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濰坊榮豪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所有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
 
  二、取消河北正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
撒肥機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暫停其他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2年。 
  三、取消石家莊恒維特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石家莊蓋氏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行唐縣炫宇農牧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行唐縣巨人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牧民之家機械有限公司、石家莊銳林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萊州鋒業農機制造有限公司所有液態肥撒施機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暫停其他產品在我區的補貼資格1年。
 
  四、取消寧夏宏峰農機作業有限公司、寧夏鑫禾源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經銷補貼產品資格。
 
  五、暫停寧夏天寶興農農機有限公司、寧夏匯創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寧夏嘉利信農業服務有限公司、寧夏百晟新貿農業機械銷售有限公司、吳忠市利通區芳卓農機銷售部、吳忠市紅寺堡區連發鑫旺農機經銷部經銷補貼產品資格6個月。
 
  六、責成河北金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河北正牧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濰坊榮豪農業機械有限公司及其經銷企業在發文之日起30日內退繳相關液態肥撒施機產品補貼資金。
 
  七、暫停補貼產品資格期限自發文之日起計算,到期后企業自行申請恢復補貼產品資格。因取消或暫停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格所引起的糾紛或經濟損失,由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八、對拒不執行相關處理決定的,將違規農機產銷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禁止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級農業農村要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規定,進一步加強補貼申請審核、機具核驗、資金兌付及補貼機具使用情況抽查等環節的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形及違規問題要嚴格依法調查處理,并及時逐級報告。各農機產銷企業要引以為戒,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實施有關規定及承諾踐諾,堅決杜絕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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