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區植保無人機
飛防作業,有效提高作業質量和作業效率,降低植保無人機因使用不當造成藥害事件的風險,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植保無人機施藥作業,所列飛行參數、防控藥劑選擇等因素僅供參考,在實際應用中應根據氣象條件、施藥環境、飛機機型、作物種類和生育期以及病蟲害發生特點等進行優化和調整。
 
  二、合理設置飛行參數
 
  綜合考慮作物種類和生育期、無人機機型、下壓風場、施藥液量等因素,合理設定飛行參數,確保噴霧均勻、無重噴漏噴、飄移損失小且作物植株無折損。作業時環境風速應小于三級風(≤3.3m/s),針對現有主流植保無人機,建議飛行速度5—7m/s,施藥液量1.5—3.0升/畝;飛行高度(離作物冠層的高度)根據載荷重量適當調整,載荷重量<50L的機型飛行高度2.0—3.0m、載荷量≥50L的機型飛行高度2.0—4.5m。施藥前根據飛行高度確定有效作業噴幅,確保噴幅邊緣有足夠的藥液沉積量。
 
  不同機型施藥參數不同,應結合實際調整,大規模作業前須開展施藥均勻性和穩定性測試,即在植株冠層葉片提前布放霧滴測試卡,檢測噴霧的霧滴密度,建議霧滴密度≥20個/平方厘米。
 
  三、科學選配農藥
 
  (一)科學選用農藥。使用植保無人機開展飛防作業,應根據病蟲害發生種類、部位、程度等實際,科學選用登記的
殺蟲劑、殺菌劑等,優先選擇植保無人機專用劑型,其次是微乳劑、可溶液劑、懸浮劑、干懸浮劑、水乳劑、乳油、油劑等劑型。 
  (二)合理混配農藥。進行藥劑桶混時,要現混現用,一般混配不超過3種農藥,混配后的藥液放置不能超過3小時,大面積應用前須做測試確保混配藥劑對作物安全。
 
  (三)規范添加助劑。建議在藥液中添加改性植物油、礦物油等飛防專用助劑,并混合均勻,有效改善農藥藥液性能,提高霧滴沉降、抗飄移、抗蒸發等。
 
  四、注意事項
 
  (一)除草劑防除對象是與作物很接近的雜草,其具備選擇性,對特定作物相對安全,但對其它作物敏感甚至會產生藥害。無人機飛行速度快、可攜帶藥液量少,遠低于除草劑推薦兌水量,同時內蒙地區風大、氣候干燥,無人機機手和農戶缺乏對除草劑特性的了解,使用無人機噴施除草劑不僅除草效果不好,還極易發生飄移,對鄰近作物產生藥害。因此,不建議使用植保無人機噴施除草劑。
 
  (二)施藥作業前,要仔細調查作業周邊環境、確定作業區域及邊界。根據作業區域,綜合評估潛在風險,防止噴霧霧滴飄移造成非靶標生物毒害和周邊作物藥害,并設立適宜的隔離帶(緩沖區)。
 
  (三)飛防作業時,環境溫度不宜超過30℃,鑒于部分地區中午氣溫較高,因地制宜選擇在上午10點前或下午4點后進行施藥,盛夏時節可選擇在晚上施藥。施藥后6小時內如遇降雨,應及時補施。飛防結束前,3次清洗農藥瓶,并將清洗后的包裝廢棄物交至指定回收地點,不得隨意丟棄。
 
  (四)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起降作業時,應遠離障礙物和人員;作業人員應處于噴霧的上風位,嚴禁在施藥區內穿行,作業時禁止吸煙及飲食。
 
  (五)根據工作需要,各地應及時跟蹤調查病蟲害防治效果,做好飛防作業質量評估。對于因地頭、地邊或田中樹木、電線桿、鐵塔等障礙物無人機自主避障覆蓋不到或漏噴區域,要及時組織人工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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